11月4日至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深义率领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分别实地察看了荥阳市垃圾发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碳素、铸造企业综合整治情况,上街区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废气治理及上街区污水处理厂,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郑州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和郑州陈三桥污水处理厂。
自2004年以来,我市通过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逐年增加,达标率逐年提高,郑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一、二级达标天数从2004年的298天增加到2007年的313天,达标率从81.4%增加到85.8%。今年,截至10月31日,市区一、二级天数达到282天,达标率为92.5%,创近年同期最好水平。我市主要河流水质得到较大改善,污染负荷进一步减轻,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COD浓度从2004年的84.9mg/L下降到目前的51.9mg/L; 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COD浓度从75mg/L下降到目前的47.1mg/L;伊洛河巩义七里铺断面主要污染物COD达到省定控制目标值;颍河白沙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河流水质持续保持良好。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近五年来,通过采取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监督管理减排等多种措施,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明显。2008年上半年,我市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72万吨和7.58万吨,分别减排1.121万吨和0.418万吨,与2007年上半年相比COD和二氧化硫分别下降39.4%和5.22%,实现了经济增长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双提高”,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良好态势。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关闭、淘汰污染严重企业2500多家,拆除燃煤大锅炉1200台。另外,我市还在现有七个环境监测平台的基础上,增加了汽车尾气监测、环境噪声监测、辐射源监测三个系统,彻底改变了过去“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噪声靠听、废渣靠摸”的落实局面。目前,覆盖全市、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已初步形成。
在11月5日举行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对我市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建议要加大河流治理力度,提高水断面的质量;要严格环评,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加快建设农村生态文明;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民重视环保的舆论氛围;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案件要严格执法处理到位,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