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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04年度,我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为298天,占全年天数的81.4%。城区环境空气仍是以煤烟型污染为主的复合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PM10。环境空气质量时间变化趋势为冬季污染最重,春、秋季次之,夏季污染最轻。
2004年市区环境空气中SO2年平均浓度值为0.057mg/m3,NO2年平均浓度值为0.037 m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PM10年平均浓度值为0.111 mg/m3,较去年增加0.004 mg/m3,超国家二级标准0.11倍。
二、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水质状况
郑州市2004年度河流水质为II类--劣V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
各条河流水质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为:贾鲁河>东风渠双洎河>熊耳河>黄河> 金水河>颖河 >伊洛河>汜水河。
郑州市地表水17个监测断面中,劣V类、III类水质断面占总断面的比例最大。其中劣V类水质断面11个、占总断面数的64.7%,III类水质断面4个,占总断面数的23.5%。
按照定性评价标准,郑州市地表水的水质属中污染。
(二)水库、湖泊水质状况
2004年郑州市湖泊、水库有尖岗水库、常庄水库、白沙水库、西流湖。参加水质评价的13项因子中总氮均出现超标,尖岗水库超标率均为83.3%,其余超标率均为100%,超标范围在0.04—2.54倍之间。其余项目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的要求。依据富营养化评价标准及TLI计算结果可知富营养化程度:尖岗水库、常庄水库、白沙水库、西流湖水均为贫营养。
(三)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郑州市6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柿园水厂、赵坡、西流湖北入口、黄河水源厂东区、黄河水源厂西区、西流湖大桥25个监测项目中,全年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各地表水饮用水源监测点所有监测项目年均值均未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柿园水厂、西流湖北入口、黄河水源厂东区、黄河水源厂西区、西流湖大桥水质级别为良好,赵坡水质级别为优良。
郑州市3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东周水厂、石佛水厂和井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项目各月监测结果和年均值均未超标。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水质级别均为良好。
(四)地下水水质状况
2004年度郑州市城区地下水10个监测井位中19项污染因子的年均值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的要求。其中常庄井、化工部勘查公司井、水文总站井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类标准的要求,水质为优良。其余7个井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的要求,水质为良好。
三、环境噪声状况
(一)2004年郑州市功能区噪声
昼间噪声:一类区昼间噪声均值高于国家标准1.7dB(A),比2003年上升2.4dB(A);二类区昼间噪声均值超出国家标准3.2dB(A),比2003年下降3.3dB(A);三类区昼间噪声达标;四类区昼间噪声超出国家标准0.8dB(A),与2003年基本持平。
夜间噪声:一类区夜间噪声超标0.5dB(A),比2003年下降2.9dB(A);二类区夜间噪声超出国家标准5.9dB(A),与2003年基本持平;三类区夜间噪声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四类区夜间噪声分别超出国家标准10.4dB(A),比2003年下降1 dB(A)。
昼夜平均噪声:一类区昼夜平均声级56.4dB(A),与2003年基本持平;二类区昼夜平均声级64.6dB(A),比2003年高0.9 dB(A);三类区昼夜平均声级60.2dB(A),比2003年低1.3 dB(A);四类区昼夜平均声级72.9dB(A),比2003年低1.4 dB(A)。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昼夜噪声总达标率分别为: 52.0%、41.7%、83.3%、34.4%。
(二)2004年郑州市区域环境噪声
2004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8dB(A),比2003年低0.1 dB(A)。
(三)2004年郑州市交通干道噪声
2004年城区23条主干道65个路段等效声级路段加权平均值为67.7dB(A),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比2003年降低0.3dB(A)。超标路段的总长为25.903Km,占主干道的30.8%,比2003年上升了11.1%。
四、河流底泥、土壤及农作物状况
河流底泥:3条河流4个监测点7项监测因子全部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要求。
土壤:城市郊区5个监测点位7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粮食:城市郊区5个监测点位小麦、水稻七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粮食类标准限值要求。
蔬菜:城市郊区2个监测点位的茄子、豆角、辣椒、黄瓜、西红柿、萝卜、白菜等蔬菜7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蔬菜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业污染源情况
(一)废气
2004年统计范围内企业煤炭消耗量1235.1万吨,天然气消耗量13154万标立方米,燃料油消耗量16.3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为2063.3亿标立方米,比2003年增加了187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
二氧化硫 9.56万吨
烟尘 8.41万吨
工业粉尘 7.87万吨
(二)废水
全市统计范围内企业工业用水总量173315万吨,新鲜用水量17021万吨,重复用水量156294万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2%,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8853.0万吨,达标排放工业废水8649.3万吨,达标排放率为97.7%。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
化学需氧量 12964.98吨
氨氮 2840.75吨
挥发酚 0.12吨
石油类 33.02吨。
(三)固体废弃物
全市2004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551.2万吨,其中粉煤灰213.7万吨、尾矿124.8万吨、煤矸石70.5万吨、炉渣105.2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为344.2万吨,综合利用率6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