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为了监控因化油器量孔磨损造成的汽车排放恶化,或者为了监控因催化转化器转化效率降低造成的汽车排放恶化,近年来普遍采用了双怠速测量。为了满足我国重点城市环保系统通过简易办法有效的监控汽车排放的需要,现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3929中制订的双怠速排放测量程序列于C2,供各地环保系统参考使用。
C2 测量程序
C2.1 必要时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点火正时仪、冷却水和润滑油侧温计等测试仪器。
C2.2 发动机由怠速工况加速至0.7额定转速,维持60s后降至高怠速(即0.5额定转速)。
C2.3 发动机降至高怠速状态后,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等于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C2.4 发动机在高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C2.5 发动机从高怠速状态降至怠速状态,在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C2.6 若为多排气管时,分别取各排气管高怠速排放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和怠速排放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C3 测量结果
高怠速排放测量值应低于怠速排放测量值。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司大气处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汽车研究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乃扬、李国香、刘希玲、刘永平。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