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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
为使环境科技工作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做好2005年我市环保科技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环保科研为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服务的作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现将2005年度环境科研项目及科技论文任务下达如下:
一、科研项目(以鉴定、省市局组织的验收为准)
1.局属市环境科研所(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市环保技术开发中心、市环保信息中心、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年内完成环境科研项目各一项;
2.各县(市)年内完成环境科研项目各一项。
二、科技论文
在市(地)级以上正式出版的科技刊物(或省环境学会、省环保局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论文、工作探讨,或在市(地)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1.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市环保信息中心、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新进人员每人一篇。
2.各县(市)、区环保局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各两篇,或在市(地)级刊物发表各四篇。
科技处将负责于年中和年底分别对上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