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清洁生产审核
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相关企业,各审核咨询机构:
评审验收是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是对清洁生产审核成效的一总核查和定性评价。为了规范评审验收工作,提高行政效率,现对评审验收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初审、评审验收内容等规范如下:
一、申请验收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无环保违法行为;
2.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有关规定完成审核程序,并已提交符合要求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建立了清洁生产工作机构;
4.开展了全员清洁生产培训;
5.制定了内部清洁生产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
6.无/低费方案90%以上实施,中/高费方案至少有1个实施,方案实施完成后能耗指标、物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明显下降;
7.委托了具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的咨询机构(企业自身具备资质的除外)。
二、申请验收应提交的材料
1.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评审验收申请表(见附件),省政府目标企业一式三份,市政府目标企业一式二份;
2.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一份(含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报告);
3.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三份;
4.咨询机构资质审查备案文件;
5.其它相关基础材料:
(1)企业三年来产值、利税、综合指标(系列单耗指标)等数据;
(2)企业三年来资源节约与环保投资情况;
(3)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后计量认证资质单位出具的水、气、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排放监测报告,以及节约降耗、减污增效情况对比等数据;
(4)其它能说明问题的技术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负责报送,郑州市环保局科技标准处负责对企业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数据是否真实,相关指标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安排初审,审查不合格的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报送。
三、初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初审由市局科技标准处组织,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环保局参加,提前2-5个工作日通知县(市)、区环保局,由各县(市)、区环保局通知企业作好准备。内容以核实申请材料为主,包括工作完成、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情况;清洁生产工作的宣传、计划及执行情况;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计划、进度、现状和实施效果;达标排污情况,形式以现场核查为主。
四、评审验收的内容及要求
评审验收由科技标准处组织,专家组负责,采取现场检查和评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审核报告的质量、审核重点是否正确、方案选择是否科学可行、执行标准是否准确、生产工艺与装备及生产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能源、水、原材料利用、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综合指标等级,持续开展清洁生产计划等。
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成立不少于7人的评审验收组,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验收组独立评审,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评审意见。评审验收组成员不得与企业存在利益关系或参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评审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汇报和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汇报。
企业主管清洁生产的领导介绍企业概况、行业现状、清洁生产过程、对清洁生产审核的认识和组织、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工作体会以及持续性清洁生产打算等,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
企业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介绍企业产品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产排污现状分析、物料平衡、审核重点和目标指标、评估过程、典型方案产生及实施情况等,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2.审阅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查阅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材料;
3.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询问、答辩;
4.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内容为:询问企业人员对清洁生产的理解及工作开展情况,中/高费方案、无/低费方案实施情况,查看生产现场、能源和质量检验计量器具、工艺流程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查看企业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培训记录、技术改造见证材料等情况。
5.专家组进行评议,依据《郑州市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得分表》提出评审意见,评定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种。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审核机构、企业要根据验收会议纪要要求,在6个月内做好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将审核报告及整改报告逐级报送各级环保部门及验收专家组,经专家组复核、认可,各级确认后方可通过验收。
五、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验收:
1.达不到申请验收条件;
2.审核报告或审核工作弄虚作假,报送材料、数据不实或存在重大错误;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或审核重点重大遗漏;数据存在重大错误;
3.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产品和设备;
4.企业不具备自行开展审核的能力而自行审核,或委托的审核咨询服务机构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5.企业组织落实清洁生产方案明显不到位;
6.超过国家和本市确定的能耗限额标准和水耗指标;
7.未达到国家和本市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
8.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的清洁生产潜力分析。
9.存在其它违反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郑州市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申请表
|
企业全称 |
|
|
地 址 |
|
传 真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及职务 |
|
电 话 |
|
|
企业性质 |
|
所属行业 |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企业代码 |
|
|
主要产品 |
|
|
审核起止时 间 |
|
申请时间 |
|
|
企业申请
(含环境经济效益) |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环保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 |
|
郑州市
环保局
审定意见 |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两份,县(市)、区环保局,郑州市环保局各一份,省政府目标企业一式三份。
附件 2
郑州市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得分表
|
序号 |
验收内容 |
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一 |
机构建设、宣传培训、工作计划 |
20 |
|
|
|
1 |
建立领导小组,责任明确 |
5 |
|
|
|
2 |
建立工作机构,确定工作制度 |
5 |
|
|
|
3 |
宣传培训得力,职工参与积极,培训有计划有记录 |
5 |
|
|
|
4 |
方案征集率高,制定审核工作计划切实可行 |
5 |
|
|
|
二 |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质量 |
20 |
|
|
|
1 |
审核报告内容全面,方法正确、编制规范 |
10 |
|
|
|
2 |
审核报告资料完整、数据可靠、审核重点突出 |
10 |
|
|
|
三 |
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 |
30 |
|
|
|
1 |
实施了全部无费方案和90%低费方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