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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志是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
自1997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开始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活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功在当代、利在子孙。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的认可。迄今为止,全国已有37个城市被任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