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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2005年底前拆除或改制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10蒸吨以上(含10蒸吨)锅炉和燃煤电厂逐步安装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

二是清理整顿燃煤供应市场,市区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高硫、高灰煤炭。

三是巩固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取缔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监测与管理,实行年度检测,并开展监督抽测工作。

五是加强施工管理,减少二次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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