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include file="/ValidPrivilege.jsp"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首页
环保政务
政策法规
开发监督
污染控制
规划计划
科技标准
生态保护
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
宣传教育
政务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郑州市环保局>>宣传教育>>创模宣传>>创模十大工程
(二) 工业污染物总量削减工程
   严格新建项目管理,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新建项目、区域性开发必须经过环保论证,在规划、立项、建设、验收等去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巩固老污染源达标成果。加强现场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远程监控系统,对重点流域和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自动检测设备,实施24小时监控。合理调整城市工业布局,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搬迁或技术改造,促进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
 关闭窗口
 
网站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Copyright 2004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郑州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Power by ChinabyteCMS

Powered by ?ì?????????í???¨CMS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