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郑州市教育局 文 件
郑环办[2001]71号
关于联合表彰郑州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决定
各县(市)、区环保局、教委(教文体委),市直、企事业各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教育部联合制定颁布的《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及郑州市教育委员会、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环宣[2001]6号)《关于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郑州市“绿色学校(幼儿园)”评审标准》及《2001年郑州市“绿色学校”评选申报办法》的要求,经过严格评审,郑州市回民中学等30所学校(幼儿园),被授予郑州市 “绿色学校(幼儿园)”荣誉称号。希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习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促使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附:郑州市 “绿色学校(幼儿园)”名单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教育局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绿色学校 表彰 决定
抄报:省环保局 省教育厅
抄送:省环保宣教中心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1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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