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郑环保[2003]56号
关于命名2003年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的通知
各区城建环保局、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1125”环保工程目标要求,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郑环保[2003]12号)。一年来,在各级环保部门、文明办、办事处及社区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全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开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经检查组依照《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评审标准》检查验收,有15个社区(小区)达到了创建标准。现命名金水区富田社区等15个社区(小区)为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 本批“绿色社区(小区)”的表彰大会(含授牌)拟在明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举行,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2003年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名单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绿色社区△ 命名 通知
抄报:省环保局
抄送:省环保宣教中心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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