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郑环保[2004]9号
关于开展2004年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城建环保局、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号召,为“三城联创”工作营造氛围、打牢基础,提高市民人居环境质量,郑州市环保局与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决定,在我市继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2004年全市计划创建10个“绿色社区(小区)”,具体任务分配为:中原区2个、金水区2个、二七区2个、管城区2个、邙山区1个、上街区1个。创建实施方案及评审标准按《郑环保[2003]12号》文件执行。同时,今年将对2002年命名的4个“绿色社区(小区)”进行复审。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将环保任务落实。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绿色社区△ 创建 通知
抄报:河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4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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