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 件
郑环保[2003]12号
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文明办,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自2001年我市开展“绿色社区(小区)” 创建活动以来,各级环保部门、文明办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现已建成“绿色社区”3个,“绿色小区”1个。根据今年我市环保“1125工程”要求和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安排,今年将在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望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制定创建计划并按照标准,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以此提高市民关爱环保的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改善居住环境,为我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郑州市创建“绿色社区(小区)”活动实施方案 2、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评审标准 3、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审批登记表
2003年2月28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绿色社区(小区)△ 创建 活动 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3年2月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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