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可持续发展,深入普及环境保护国策教育;以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推动环保事业向深层次发展,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动手能力和参与意识;同时,借助创建活动加强社区的环境建设。 二、组织领导 郑州市环保局和市文明办联合成立郑州市创建“绿色社区(小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创建活动的开展、评审。下设办公室,设在郑州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联系电话:7631046; 各区环保局与文明办也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本级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及申报; 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各社区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本社区的创建、申报。 三、创建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创建组织管理机构要定期指导本辖区的社区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各社区要制定创建计划,按照创建标准抓紧创建。 10月份以前,各区要组织本辖区的社区自评。月底,将认为达标社区的评审材料上报“郑州市创建‘绿色社区(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包括“绿色社区(小区)”审批登记表和创建工作总结(各一式三份),同时,要准备好一套根据评审标准整理的档案资料; 11月份,“郑州市创建‘绿色社区(小区)’领导小组将对申报“绿色社区(小区)”的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凡获得综合分90分以上的,可评为“绿色社区(小区)”; 12月份,“郑州市创建‘绿色社区(小区)’领导小组将对评审达标的社区授予“绿色社区(小区)”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四、创建目标分配 今年,全市计划创建成15个“绿色社区(小区)”。其中,金水区3个、二七区3个、中原区3个、管城区3个、邙山区1个、上街区2个。
200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