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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并联项目环保审批

受理单位: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部门:开发监督处

联系电话:67654633   67654614

办理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清洁生产,保证周围环境质量稳定或者持续改善。

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抄告单)— 收到抄告单,通知建设单位呈报申报材料 — 环保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勘察现场,确定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类型 —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环评”,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 — 环保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1)项目审批申报表:项目选址、布局、规模、材料、燃料、产品、工艺等;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及平面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包括项目产生和外排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治理措施等。(2)其他相关材料(视具体项目而定):项目建议书或者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研究报告;土地、房屋使用证明材料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承办人员:王红娟、武维星、刘子彦

办理地址:中原中路145号

乘车路线:60路、44路、75路公交,财经学校(中原路与西环路交叉口)站下车,往东1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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