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部门: 开发监督处
联系电话:67654633 67654614
办理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清洁生产,保证周围环境质量稳定或者持续改善。
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迁建)— 窗口登记— 开发处审查 — 开发处进行现场勘察 —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部门进行“环评”— 提交“环评”(1)环境影响登记表;(2)环境影响报告表;(3)环境影响报告书 — 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 经办人提出审批意见 — 处长审核 — 分管局长审核 — 开发处填写审批意见 — 窗口
所需材料:(1)建设项目申报报告;(2)有关建设项目批文(发改委、经委、商务局);(3)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报告。
办理时限:(1)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7日;(2)收到环境影响登记报告表15日内;(3)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30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
收费标准:无
承办人员:王红娟、武维星、刘子彦
办理地址:中原中路145号
乘车路线:60路、44路、75路公交,财经学校(中原路与西环路交叉口)站下车,往东1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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