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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具环保守法证明办事指南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具环保守法证明

办 事 指 南

一、申请认证条件:

1、  申请方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要有集团公司的授权证明。

2、  体系运行满3个月。

二、办事程序:

(一)、递交开具环保守法证明申请;

            (二)、领取《环保守法证明审查表》;

(三)、填好自填内容后携带以下材料依次到相关部门审查;

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是集团公司(总公司)的同时提供下属公司(子公司)的审批文件;
        2
、通过三同时验收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是集团公司(总公司)的同时提供下属公司(子公司)的证明文件;

3、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是集团公司(总公司)的同时提供下属公司(子公司)的注册证;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两年排污费缴纳发票(收据)复印件;

6、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体系运行期间的各项污染物监测报告;

7、运行满3个月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8
、单位简介:企业全称、法人代表、规模、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能耗和主要原辅材料;主要产品名称、产量、产品生产或工艺(作)流程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等,集团公司还应包括下属子公司的基本简介。
        
(四)、郑州市环保局科技标准处指派二人以上到申请单位进行14001环境管理体系现场考察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三、要求:

认证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认证证书复印件分别报送郑州市和各县(市)区环保局备案,建立信用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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