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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要求:汽油车须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国二标准以上),柴油车须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国三标准以上)。同时经污染物排放检测合格。
2、检测程序:(1)车辆检验:核对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辆注册日期等内容,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方可进行检测;(2)车辆排放测试:采用简易工况法对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3、车主需携带资料:(1)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2)办理私车应提交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委托代办的车,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公证书。
4、检测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6、咨询电话:0371-67189378,国二或国三标准查询: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sep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