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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的具体指标和指标的赋分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评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 名词解释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标准所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
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本标准所称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是指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完整性的生物群落和非生物环境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
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本标准所称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是指以野生生物物种,尤其是珍稀濒危物种种群及其自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本标准所称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是指以特殊意义的地质遗迹和古生物遗迹等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
3 申报与评审
3.1 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2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建立。
3.3 申报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必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自然保护区,且有该级别建设和管理二年以上。
3.4 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通过,并提出具体意见方可上报。
3.5 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
(2) 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
(3)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4) 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地形图、水文地质图、植被图、规划图等图件资料;
(5) 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及主要保护对象的录像带、照片集;
(6) 批准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文件、土地使用证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等有关资料。
3.6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采用材料初审、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及会议评审的方式,表决形式为记名投票。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2/3以上(包括2/3,含委员委托的代表或书面评审意见)表决通过的自然保护区,具备报国务院审批的资格.
4. 评审指标与赋分
4.1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指标由自然属性、可保护属性和保护管理基础三个部分组成,其下又分为11-12项具体指标。
4.2 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分别赋于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
4.3 评审指标总得分小于60分时,具有否决意义。
4.4 评审指标得分出现0分时,同样具有否决意义。
4.5 根据所评审的自然保护区所属类型,评审标准采用三套评审指标:
(1) 自然生态系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
(2) 野生生物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
(3) 自然遗迹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
5. 自然生态系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
5.1 自然属性(60分)
5.1.1 典型性(15分)
a、 属全球同类型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最好代表(15分)
b、 属全国或生物地理区的最好代表(12分)
c、 属生物地理省的最好代表(6分)
d、 代表性一般(0分)
5.1.2 脆弱性(15分)
a、 地理分布狭窄、破坏后极难恢复(15分)
b、 地理分布较狭窄、破坏后较难恢复(10分)
c、 地理分布比较狭窄、但破坏后恢复的难度不大(5分)
d、 地理分布较普遍,破坏后容易恢复(0分)
5.1.3 多样性(10分)
a、 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极为复杂,类型复杂多样;物种相对丰度极高,区内物种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例>40%,或高等植物种数>2000种,或脊椎动物种数>300种(10分)
b、 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比较复杂,类型比较丰富;物种相对丰度较高,区内物种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例达25%-40%,或高等植物种数达1001-2000种,或脊椎动物种数达201-300种(5分)
c、 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比较简单,类型较少;区内物种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例达10%-25%,或高等植物种数达500-1000种,或脊椎动物种数达100-200种(2分)
d、 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简单,类型单一;物种相对丰度较低,区内物种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例<10%,或高等植物种数<500种,或脊椎动物种数<100种(0分)
5.1.4 稀有性(10分)
a、 属世界性珍稀或濒危、残遗类型(10分)
b、 属国内珍稀或濒危、残遗类型(5分)
c、 在国内分布较少或有特殊保护价值(2分)
d、 在国内分布比较普遍(0分)
5.1.5 自然性(10分)
a、 基本处于自然状态,人为干扰极少,保护区内无居民(10)
b、 虽有少量人为干扰,但核心区保持自然状态,且核心区内无居民(5分)
c、 受到比较明显的人为干扰,核心区内有少量居民分布,但核心区基本保持自然状态(3分)
d、 人为干扰非常明显,且核心区受到人为破坏(0分)
5.2 可保护属性(20分)
5.2.1 面积适宜性(8分)
a、 面积足以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其总面积>20000公顷,且核心区面积>2000公顷(8分)
b、 面积基本满足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其总面积10000-20000公顷,且核心区面积>1000公顷(5分)
c、 面积尚可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其总面积5000-10000公顷,且核心区面积>1000公顷;或总面积>2000公顷,核心区面积>600公顷的以岛屿状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2分)
d、 面积不能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或总面积<5000公顷,且不能满足c有关条件的自然保护区(0分)
5.2.2 科学价值(8分)
a、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极高研究价值(8分)
b、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价值(5分)
c、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一般研究价值(2分)
5.2.3 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
a、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重大意义(4分)
b、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较大意义(2分)
c、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一般意义(1分)
5.3 保护管理基础(20分)
5.3.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4分)
a、 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适宜的人员配备,且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4分)
b、 管理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3分)
c、 已建立管理机构,但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资源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1分)
d、 尚未建立管理机构(0分)
5.3.2 边界划定和土地权属(4分)
a、 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证(4分)
b、 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核心区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证(3分)
c、 虽未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1分)
d、 边界不清,土地使用权属存在较大的争议(0分)
5.3.3 基础工作(6分)
a、 完成综合科学考察,系统全面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完整的样本材料(6分)
b、 完成多学科科学考察,基本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较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大部分样本材料(4分)
c、 完成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科学考察,初步掌握资源、环境本底特征,完成了初步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主要保护对象的样本材料(2分)
d、 尚未开展科学考察,无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0分)
5.3.4 管理条件(6分)
a、 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完备且先进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6分)
b、 基本具备管理所需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4分)
c、 初步具备管理所需的设施,但不能满足一般管理工作的需求(2分)
d、 不具有或基本上不具有基础设施,无法进行正常的管理工作(0分)
6 野生生物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
6.1 自然属性(60分)
6.1.1 物种珍稀濒危性(25分)
a、 主要保护物种为世界性珍稀濒危物种(25分)
b、 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一类重点保护物种(20分)
c、 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二类重点保护物种(15分)
d、 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三类重点保护植物,或虽未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但确实属于我国特有的濒危物种(10分)
e、 主要保护物种为地方重点保护的特有物种(5分)
f、 主要保护物种为普遍常见物种(0分)
6.1.2 物种代表性(10分)
a、 区系和分类学上具有世界性代表意义(10分)
b、 区系和分类学上具有全国性代表意义(6分)
c、 区系和分类学上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3分)
d、 区系和分类学不具有代表意义(0分)
6.1.3 种群结构(5分)
a、 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具有合理的种群结构,能保证物种的正常繁衍(5分)
b、 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种群数量较少,但具备繁衍的能力(2分)
c、 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种群数量极少,不具备繁衍的能力,或为偶见种(0分)
6.1.4 生境重要性(10分)
a、 世界上唯一或极重要生境(10分)
b、 国内唯一或极重要生境(6分)
c、 国内重要生境(3分)
d、 普通生境(0分)
6.1.5 生境自然性(10分)
a、 基本处于自然状态,人为干扰极少(10分)
b、 虽有少量人为干扰,但核心区保持自然状态(6分)
c、 受到明显的人为干扰,但核心区基本保持自然状态(3分)
d、 受到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0分)
6. 2 可保护属性(20分)
6.2.1 面积适宜性(8分)
a、面积足以保证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其总面积>20000公顷,且核心区面积>2000公顷(8分)
b、 面积基本能保证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其总面积10000-20000公顷,且核心区面积>1000公顷(5分)
c、 面积尚能达到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的最低需求,其总面积5000-10000公顷,且核心区面积>1000公顷;或总面积>2000公顷,核心区面积>600公顷的岛屿生境的自然保护区(2分)
d、 面积不能达到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的最低需求,其总面积<5000公顷,且不能满足c有关条件的自然保护区(0分)
6.2.2 科学价值(8分)
a、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极高研究价值(8分)
b、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价值(5分)
c、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一般研究价值(2分)
6.2.3 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
a、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义(4分)
b、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较大意义(2分)
c、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一般意义(1分)
6.3 保护管理基础(20分)
6.3.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4分)
a、 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适宜的人员配备,且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4分)
b、 管理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3分)
c、 已建立管理机构,但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资源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1分)
d、 尚未建立管理机构(0分)
6.3.2 边界划定和土地权属(4分)
a、 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证(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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