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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示范企业不搞终身制 每两年复核一次
发布时间: 2008-08-15 07:54   来源: 中原网-郑州日报
 
    中原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联合出台《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明确了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认定方法。

  根据该办法,申报示范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企业自主研发或已引进了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在生产中应用后已产生良好的效益;
有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企业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推行清洁生产或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等。经认定的示范企业,培育建设期两年,期满验收,验收合格的继续享有“示范企业”称号,验收不合格者取消其示范企业称号。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合格者,继续享受示范企业称号和相关优惠,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示范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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