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提示:
污染减排工作能否完成,事关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河南省郑州市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和问责制,完善环保目标考核体系,严控项目审批,强化监管督察,坚定信心,克难攻坚,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取得长足进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河南省郑州市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通过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狠抓燃煤电厂脱硫治理、加大新建项目环保监管力度、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有效措施,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但是郑州市的污染减排工作依然繁重而艰巨。为此,郑州市克困难、求创新、抓重点、突难点,采取以下3项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加大投入形成污染减排能力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条件,是改善投资环境的有效途径,更是完成”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郑州市加大投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已累计投资44亿元用于环保基础工程建设。目前,郑州已经顺利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目标任务。郑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行正常,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正在加紧建设。今年全市还要建设生态水系和河流综合整治工程、贾鲁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和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度,加大收水范围,尽快实现满负荷运转,提高污水处理率。到2008年底,郑州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将不低于80%,2010年底不低于85%。另外,积极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不断提高自动监控水平。要求全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口,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烟气进、出口,市区1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和其他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截至目前,全市已对143家个重点污染企业实现时时监控,并建立全市监控网络,对占城区污染负荷90%以上的污染源实现了即时监测和动态监控。
加强督察 建立污染减排工作机制
环保部门从领导到一般职工长期奋战在最基层,形成了强有力的督察屏障。一是建立周检查、月报告、季核查和半年通报制度。成立9个专门督察组,由环保局副局长带队对全市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督促和核查。监察部门对执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实的,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二是加强后督察力度。对整治工作迟缓的当地政府,实行警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全市通报批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问题,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全市共聘请2000多名环保义务监督员,对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制止、举报和投诉违法排污单位,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配合环保部门为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提供帮助。
明确责任 形成污染减排工作良好氛围
郑州市始终把污染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实现减排目标。2008年在将政府环保责任目标分解的同时,也将污染减排目标分解,由政府同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委局和有关企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责任书,将污染减排等各项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特别是将污染减排指标分解到重点排污企业,定任务、定要求、定责任,形成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目标保障体系。对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物质奖励;同时,对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年度减排目标、污染减排考核分值为不及格、未按照要求建设污染减排治理设施、未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当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并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暂停对该区域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有关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