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通知)
郑宣通[2007]61号
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指示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全市污染源普查是重大市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充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措施。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07]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议程,根据普查工作进度,积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普查宣传。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广泛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众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以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弘扬正气,客观报道普查进展。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推广普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报道涉及的相关数据和结论性论述必须征得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四、加强协调,确保普查宣传落实。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周密详细的宣传计划,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使计划落到实处。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确保普查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为便于指导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开展,现将《郑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2007年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见附件)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郑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
2:2007年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月日
附件1:
郑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的意见》精神,确保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项宣传工作圆满完成,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环保局《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围绕《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的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重点宣传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普查的对象、时间和方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促进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二、 工作重点
2007年:在普查工作准备阶段,宣传工作重点是提高各级政府、单位以及?社会对??源普查工作重要性及其意义的认识。突出宣传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污染源普查有利于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让普查工作走进千家万户,让普查活动家喻户晓,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08年:在普查正式开展阶段,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动员工作,保证普查工作准确有效进行。通过宣传教育,促使普查范围内的单位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建立普查交流平台,反映普查动态,交流经验心得,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教育和揭露个别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行为。教育普查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保守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009年:在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阶段,以宣传普查工作成就为主线,通过宣传普查成果反映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就,各行业所承担的艰巨任务,体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互动关系,让群众认知加强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引导全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三、 组织实施
(一)在市政府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开展宣传工作,拟定具体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活动、编辑简报、沟通新闻单位、发布普查成果等。
(二)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应有主要领导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在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或计划,落实宣传工作职责。
(三)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将宣传工作方案和计划报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措施和方法
鼓励各普查机构在宣教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包括以下方式: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各种重要活动,阐述普查的意义,报道工作进展。
(二)在普查进入调查登记阶段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重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普查公告。
(三)投入一定的经费以公益广告形式宣传普查,在城乡主要街道设立有关普查工作的公益广告牌、标语。
(四)制作电视专题片(有条件的县市),客观形象地反映各地普查工作所克服的困难和取得的成果。
(五)组织志愿者发放宣传品,进入社区、乡镇,贴近群众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郑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并纳入工作议程,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以及普查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广泛深入地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新闻单位要按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及分工,积极协调,认真落实宣传方案和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给予积极配合和指导。
(三)把握进度,确保效果。根据普查工作进度,在不同阶段和时期,确定宣传重点并有序开展。目前准备阶段,宣传的目标是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宣传普查意义与目的。对于广大群众的宣传,主要是在试点期间及普查表正式填报之前,广泛宣传普查的主要内容以及被调查者的责任与义务。
(四)以普查宣传为契机,提升全社会环境意识。紧紧围绕污染源普查主题,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成就和问题的宣传。通过介绍严峻的环境形势,贴近百姓的生产生活,宣传绿色生产、消费模式,从而提升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附件2:
2007年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参与普查工作,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市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
(二)宣传搞好污染源普查有利于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及时报道各地开展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适时予以曝光。
三、活动安排
(一)10月,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请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当晚在“郑州新闻联播”中进行报道,郑州日报评论员文章,并刊发市环保局主要领导答记者问。郑州电视台制作播出一期专题节目。市级各新闻媒体在主要版面和时间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报道。
(二)8月--10月份,制作普查宣传手册和宣传挂图,并印发到社会各界和企业;制作、设置普查户外公益广告。市环保局将组织制作宣传展板在全市主要街道或群众集会场所展出。各县(市)区也要开展相应的展览活动。
(三)11月份,市政府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全市普查的动员和部署,请各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报道。
(四)12月初,组织媒体对普查填报准备工作进行专项集中报道,引导普查对象进一步了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普查方法。
(五)市环保局制作污染源普查电视公益广告,提供给市直各新闻单位适时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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