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环办〔2008〕70号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倡导环保行为 争当污染减排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于污染减排行动中来,有力推动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浓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倡导环保行为,争当污染减排明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方面成绩突出的郑州市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评选申报。
(二)评选标准
个人:
1.环境意识和资源意识强,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宣传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知识,倡导良好环保行为,为保护环境与改善环境质量积极献计献策,成绩突出者。
2.社会责任意识强,公道正派,敢于揭露、举报、监督违法排污行为,在推动我市环境建设上,成绩突出者。
3.在节约用水、电、气、煤等及其它资源方面有好的做法且成效显著者,或在废旧物品的回收、循环利用上,事迹突出者。
4.绿色消费意识强,购买和使用环保产品,自觉抵制白色污染等不良行为,事迹突出,影响力强者。
5.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上,有革新、发明,成效显著者。
集体: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教育所属人员提高污染减排意识;积极向社会群众宣传污染减排知识,社会影响大、效果显著的单位。
2.能够积极引进先进设备、技术或进行技术革新、改造,污染减排成效显著的单位。
3.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污染减排技能培训、竞赛活动,在推进环境改善、资源节约方面成效显著的单位。
4.自觉安装、使用污染减排设施,运行正常,作用发挥明显的单位。
5.积极开展办公节能、降耗,措施得力,常抓不懈,成效显著的单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及奖励
1.“污染减排明星”的产生,采取社会推荐、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推荐名额分配为:各县(市)、区推荐个人5名、企事业单位3家,其余视情况申报。自荐名额不限。
2.市直各单位推荐材料直接送评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的推荐材料交当地环保局统一报送,个人自荐者直接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时间截止2008年8月5日。推荐表(见附件)及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各一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音像资料附后。报名表可复印,也可在郑州市环保网站(www.zzepb.gov.cn/)上直接下载。
3.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分别确定20名突出单位和个人为拟选对象,然后组织实地查看,最终各确定10名优异对象为“污染减排明星”。
4.被评选为污染减排明星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证书。
对评选活动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推荐材料严重失实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机构设置
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污染减排明星”评委会,由郑州市环保局局长刘炳辰任主任,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楼505房间。联系人:胡学武,刘森林。联系电话:67189693。
四、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对照《通知》,认真抓好落实,从而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推荐,确保评出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能够在社会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3.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切实把“污染减排明星”的评选作为提高市民环保素养的过程,真正评出热情、评出干劲、评出真正的先进。
附件:1.“污染减排明星”个人推荐表
2.“污染减排明星”单位推荐表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先进 评选 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污染减排明星”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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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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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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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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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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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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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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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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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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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推荐理由及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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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环保局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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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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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污染减排明星”单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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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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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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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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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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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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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推荐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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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环保局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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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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