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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副市长 穆为民在全市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2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是一次部署全市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会议。一会儿,柳身市长要对节能降耗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我这里先就全市污染减排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06年的污染减排工作

2006年,我市污染减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全省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狠抓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强力推进清洁生产,坚决关闭重污染企业,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促使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06年,我市COD排放总量约为6.19万吨,比2005年净削减660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约为16.46万吨,2005年削减6000吨,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了我市 “十一五”总量削减目标2006年初,我市开展了污染物总量现状调查工作,对全市“十五”及2005年度污染物总量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摸清家底。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了我市环保“十一五”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为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目标打下坚实基础。2006年8月底,我市与省政府签订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后,迅速展开目标分解落实工作,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目标分解意见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有关委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相继制定了措施进行落实。

(二)开展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6年我市确定了10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省定目标中375家污染严重企业全部关闭到位,其中耐火材料企业186家,其它污染严重172家,高速沿线17家;限期(停产)治理企业1022家。拆除各类工业窑炉2517座,烟囱631根,新建各种环保窑型537座,配套煤气发生炉498座。34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市区内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大锅炉45台,对33台10蒸吨以上燃煤大锅炉安装了脱硫设施。对全市造纸企业进行了整合,企业总数已由原来的233家减少至目前的51家。39家废纸制浆造纸企业中,除3家企业停产治理外,其余全部建设了生化处理设施,并已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

(三)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2006年全市共审批项目2897家,环评执行率达到100%。30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或选址不当、能耗物耗高的建设项目,被环保部门拒之门外。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1020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9件,已落实到位387件,结案率99.5%。对全市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上万余人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98%以上。对全市饮用水源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所有排污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19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全部达标。

(四)加快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保证原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新建或改建污水处理项目9个,其中6个已投入试运行,其余3个正在调试或紧张施工中。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正常运行,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已经建成投入试运行;新郑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巩义、登封、中牟垃圾处理场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即将进入施工阶段。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关于今年的工作安排

当前,污染减排工作受到了上上下下的关注,特别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焦点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阐述,强调指出,今年要把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要求将经济增长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将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表达了完成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强烈决心。

尽管2006年我市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和先进城市相比,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COD削减速度相对缓慢,与省政府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有一定差距;二是工业结构不尽合理,一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迟缓,历史欠帐较多,地方保护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环境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四是一些区域流域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削减任务非常艰巨。为此,我们应该拿出更加有力、更加切合我市实际、更加有效的措施来,确保我市“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

“十一五”期间,我市污染物减排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坚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强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确保污染物减排任务的落实,促进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推进和谐郑州建设。

根据省政府“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要求,我市“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减排总的目标是:到2008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5.63万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0.63万吨,削减率10.0%。其中,淮河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到2010年底,郑州市COD排放总量控制在5.21万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05万吨,削减率16.7%。其中,淮河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4.58万吨以内。到2010年底,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5.3%,控制在14.4万吨以内,其中现役、在建和拟建电力企业二氧化硫绩效排放总量不超过7.59万吨。

为确保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要坚持以总量控制为主线,做到“五个落实”:一是落实到产业结构调整中,依靠淘汰落后生产力腾出总量;二是落实到区域、流域综合整治中,依靠治污减少总量;三是落实到城市建设规划中,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总量;四是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以新带老消化总量;五是落实到重点企业的发展中,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突出行业重点,针对电力、化工、医药、水泥等,通过依法关闭重污染、高耗能企业,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尽快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十一五”期间,造纸行业新建项目年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严禁新上化学制浆项目,支持已投产的木浆造纸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积极调整造纸产品结构,全面提高治污水平; 200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环保不达标的水泥立窑生产线,鼓励上日产量达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关闭、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铁合金、棕刚玉、耐火材料企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化工、医药企业(原料或以原料为主制药、中药制药),分别实施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污染严重的医药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继续以软件和生物医药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生态型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育一批新能源、环保等新型企业。

(二)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一是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2008年底前,完成《河南省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工业治理项目的50%;2010年底前,完成规划中所有工业治理项目。2010年底前,所有排污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全部达到控制指标要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并逐步提高。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2007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市政府批准; 2007年8月底前完成拆除一、二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企业和设施,拆除或搬迁已设置的排污口,界定保护范围,设标立界。

二是加大二氧化硫削减力度。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超期服役的火电机组。制定实施《“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治理计划》,对列入省、市政府“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有关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重点项目,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并确保其稳定运行。对于水泥、钢铁等非电力行业以及全市10蒸吨以上所有燃煤锅炉分期分批进行脱硫治理,到2010年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三是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3月22日召开的省会创卫、创园暨创模再动员会议已经明确,2007年环境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一流域、三行业、八区域、一创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已经确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落实工作。环保部门要注意收集、掌握执法证据,对列入整治范围的重点企业,事前要做好监测,做到执法有理、执法有据。当地政府要逐厂依法下达通知书,明确告知企业关闭、停止治理和限期治理的时限、要求、权利和义务。

在今年的目标考核中,如果发现那些地区对应予以关闭的企业存在重大的漏报、瞒报,一经查实,我们将毫不手软,除依法关闭外,对当地政府的环保目标实施一票否决。

四是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2007年底前,对重点排污水企业(含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2008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水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全市燃煤电厂、水泥及钢铁企业等和市区1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逐步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实现即时监测和动态监控。200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电厂及市级以上重点排污企业、市控河流断面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监控装置的安装,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控制污染总量的产生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并获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地区不得建设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必须从项目所处河流控制单元中取得。对违法违规新、改、扩建电力项目,必须依法查处到位。新、改、扩建电力项目必须通过现役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关闭小火电机组、实施区域削减等措施等量替换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并经市级环保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07年开始,我市将实行环境监管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制度,对在建设项目违法建设问题突出、三同时监管不力的地区,我市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审批项目所在地的所有建设项目,直至整改到位。针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工业园区(或产业聚集区)、矿产资源开发区未进行区域或规划环评的,我市将暂停入区建设项目的审批。

(四)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培育循环经济试点工程

认真落实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提高资源利用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促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2007年底前,全市100家重点污染企业完成首轮清洁生产审核。从2008年起,全市电力、煤炭、化工、冶金、建材、耐材、造纸、印染、酿造等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扶持培育20家高标准、规模化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同时,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在以上行业中,分期分批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到2010年,在高耗能行业,创建7个以上省级节水型企业。

培育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业园区应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规划和建设,进入区内的企业应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领域,也分期分批选择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五)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功能

一是2007年底前,各县(市)及上街区建成管网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并保持正常运行。2008年,郑州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各县(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2010年,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县级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

二是新、改、扩建的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中的一级A标准。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完善相应设施,到2010年底前也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中的一级A标准。列入省政府豫政〔2006〕9号文的有关污水处理厂按照文件规定建设或改造完善,并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污水再生利用统筹考虑,到2010年底,郑州市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

三是所有污水处理厂改制成独立企业法人。严格执行《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按标准征缴到位。

四是市区建成的综合垃圾处理厂要加快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的建设步伐,切实达到国家排污标准的要求;其他已封场的垃圾处理场要加强管理,确保其渗滤液安全处置。城区内严禁私设垃圾填埋场,所有垃圾都要集中运到综合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各县(市)未建成垃圾处理厂的要按照市政府目标要求,加快进度,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要按照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污染向农村转移

“三创一治”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巩义市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年内完成规划编制;登封、惠济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创建2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小城镇,完成3个优美小城镇规划编制任务;创建20个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村。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加快实现养殖粪污水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2010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畜禽粪便要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大力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七)强化领导,确保各项污染减排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保持清醒的认识,污染减排指标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级各部门要下功夫,挖掘一切潜力,坚定不移地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千方百计完成减排目标,绝不能拖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后腿。污染减排将成为今后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实现污染减排,必须把政府履行职责作为关键;要实现污染减排,必须把环保及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督作为有力手段;要实现污染减排,必须把各类企业作为执行主体。市政府已经成立了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市政府还将下达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和任务,据此每年进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污染减排工作做的比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单位,将比照国家、省有关惩戒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同志们,污染减排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为创建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实现我市 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民谋利的经济社会跨跃式发展宏伟目标,为促进中原崛起和中部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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