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郑州市环境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 6 月 17 日
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检查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及早行动,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我市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一是成立了由杨照建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张龙任副主任、各处处长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检查办公室。二是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环保局、监察厅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三是明确了工作方式。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局法规处移交,由局法规处进行审核后向局纪检监察室移交,对需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其它案件,由各单位直接向局纪检监察室移交,经局纪检监察室审核和调查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经会议讨论决定后,由局纪检监察室正式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市监察局。四是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报: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以及环保、监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