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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简报第四期

郑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农业组正式成立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地污染源普查办尽快成立农业组及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豫污普办〔2007〕1号)精神,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农业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成立郑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农业组,农业组设在郑州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

农业组由市农业局、环保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职责是:依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普查的有关技术规定和河南省工作细则制定郑州市工作细则;开展农业源产排污系数的测算;组织指导开展农业源普查工作;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审核等。

同时,我市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办尽快成立农业组及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要尽快成立农业组,抽调农业、畜牧和环保部门的业务骨干,并将抽调人员名单报郑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及其农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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