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环普办〔2007〕5号
关于参加全省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根据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简称:省普查办)《关于举办全省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的通知》(豫环普办〔2007〕10号)要求,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将组织各地、县(市)、区参加在郑州市举办的全省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7年12月16日—18日,12月15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黄淮宾馆(郑州市金水路121号)
三、培训内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解读,普查清查要求,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方法,数据处理、审核及质量控制,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入户调查技巧等。
四、培训人员及名额分配:市普查办和各县(市)、区普查办选派普查工作人员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参加过国家培训的不再参加此次培训)。农业组人员不参加此次培训。各县(市)、区名额分配见下表:
培 训 名 额 分 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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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名称 |
参训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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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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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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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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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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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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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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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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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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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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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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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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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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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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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 |
4 |
五、其他
1.各位参训人员培训时,须自带国家统一编发的教材。
2.由于培训时间安排紧张,培训班报到时间定为15日下午3:00之后;培训班结束后当天下午2:00之前务必退房。
3.郑州市黄淮宾馆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西南角(郑州市金水路121号)。联系电话:0371-65809001
4.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2月14日前,将本辖区参训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报送至市污染源普查办。
市普查办联 系 人:赵新燕 铁新华
联 系 电 话:0371-67189223
传 真:0371-67189293
电 子 信 箱:zzpcb693@163.com
省普查办联系 人:杨俊杰 张岩
联 系 电 话:0371-66383591
传 真:0371-66383590
电 子 信 箱:hnpcb2007@163.com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普查 污染源 培训 通知
郑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