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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简报第十二期

振奋精神、克难攻坚,确保完成

全市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任务

——我市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35,市普查办召开了全市污染源普查阶段总结暨08年普查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传达了近期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对08年普查工作全面普查阶段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各县(市)、区要重点组织好辖区污染源入户调查,普查表发放、填报、数据审核、录入、汇总整理分析等各项工作,具体安排是:

一是完成普查表的发放及填报。315之前,各地将普查表按照入户清查后确定的普查对象名单,分类发放到每个普查对象,并指导、协助普查对象正确填报普查表,力争41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二是进行普查表的审核把关。430之前,各地按照《数据审核技术规定》的要求,完成本地区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会审和抽查审核。

三是做好交接记录。普查对象的负责人对填报数据负责,填报人员、审核人及负责人对本单位填报的普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后,逐一签章;普查对象与普查员、普查员与普查机构之间普查表的交接要做好交接记录,逐一签名认可。       

四是完成数据录入和上报。531之前,各地完成数据录入并将原始数据报送市普查办。

五是数据汇总和终报。620之前市普查办完成对普查数据的汇总工作,并将汇总结果和基层数据一并报送上级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最后,市普查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建武提出了三点要求,他强调,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认真抓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工作;二要克难攻坚,积极想办法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做到不等不靠;三要健全机制,加强协调,加大督察,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全市普查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工作进入了实质阶段,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按期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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