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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郑州市环保局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郑环办2005〕115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环保局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

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郑州市环保局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五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管理  办法  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8月8日印发

郑州市环保局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

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提高污染源现场监管水平,发挥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立郑州市环保局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工作,研究决定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郑富有

副组长:马东海 朱嵩山  杨照建

  员:李     马海红    冯保河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照建兼任主任,李保、杨超兼任副主任,张璞、文德振、潘继农、陈勇、王岩、王红娟、周郑、陈羽、何涛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确保国家、省、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政策、任务贯彻落实;组织制订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方针、政策;制订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规划方案;负责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有关技术审查工作。

第三条  郑州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纳入郑州市12369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系统统一管理。

第四条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污控处按照国家、省环保要求,制订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计划;对重点污染源下达限期安装任务;组织对已完成的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进行验收。

开发处负责新、扩、改建设项目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任务下达及验收工作。

综合计划处:负责组织安排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参与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验收工作。

财务处:负责向市财政申请全市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工作经费;参与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验收工作。

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质量认证工作;督促、检查排污企业完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对未完成限期安装和未执行“三同时”的排污单位依法进行处罚;负责对已建成的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参与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验收工作。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在线自动监控仪器的对比监测工作,每半年对水、气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对比监测一次;参与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验收工作。

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地理信息发布系统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污染源信息进行添加、更新和维护;参与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验收工作。

技术开发中心:负责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参与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使用:信息中心负责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信息的使用设置权限,局领导、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可调阅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时数据。局污控处、综合处可调阅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月统计信息。

第六条  局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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