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include file="/ValidPrivilege.jsp"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首页
环保政务
政策法规
开发监督
污染控制
规划计划
科技标准
生态保护
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
宣传教育
政务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郑州市环保局>>污染控制>>污染控制
关于加强枯水期及国庆节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郑环办2005〕128号

 

 


关于加强枯水期及国庆节期间

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监测中心站: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防止我市水环境质量出现污染反弹,现就进一步加强枯水期及国庆节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严防关停和取缔“十五小土”企业的死灰复燃。

二、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力度,确保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达标运行。

三、对河流断面水质加密监测,出现问题及时发现排查解决。

四、根据省局通知要求,郑州水晶股份有限公司限产50%。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督促该企业限产措施于9月底落实到位,并严格监督检查。

五、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政务值班,严防企业利用节假日偷排偷放污水,避免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水环境安全。

 

附件:河南省环保局关于切实加强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水质  治理  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9月23日印发

 

 关闭窗口
 
网站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Copyright 2004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郑州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Power by ChinabyteCMS

Powered by ?ì?????????í???¨CMS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