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郑环办〔2005〕128号
关于加强枯水期及国庆节期间
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监测中心站: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防止我市水环境质量出现污染反弹,现就进一步加强枯水期及国庆节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严防关停和取缔“十五小土”企业的死灰复燃。
二、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力度,确保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达标运行。
三、对河流断面水质加密监测,出现问题及时发现排查解决。
四、根据省局通知要求,郑州水晶股份有限公司限产50%。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督促该企业限产措施于9月底落实到位,并严格监督检查。
五、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政务值班,严防企业利用节假日偷排偷放污水,避免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水环境安全。
附件:河南省环保局关于切实加强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水质 治理 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9月23日印发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