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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0日,济南市环保局一行4人到我市考察学习机动车环保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机动车环保立法工作、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制度、年度检测制度、简易工况检测、道路遥感检测等方面的工作。
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向兄弟城市的同行介绍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的背景、过程;环保合格标志制度;简易工况建设情况;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历程、机构设置情况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并就济南市机动车环保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通过座谈学习,增进了与兄弟城市之间的相互了解,在工作上形成了共识,也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工作的开展,对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也是一种有力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