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现将实行机动车(摩托车、农用拖拉机除外)环保合格标志制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5年1月1日至通告发布之日前上牌的新车和2005年3月1日至通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2005年度机动车检验的在用车,可凭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和排污检测合格证,到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点领取2005年度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车辆较多的单位,可集中登记办理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新上牌的机动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直接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外地车办理转入手续前,需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检测合格的,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在用机动车需按照市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年度检测,检测合格的领取该年度的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三、本次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暂不收取工本费,发放时间截至2005年12月31日。
四、自2006年3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本市市区建成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查,对未取得合格标志的,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五、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地点和工作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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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点 |
地 址 |
电话 |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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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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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市环保局办事大厅 |
中原中路145号 |
67654614 |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周六、周日不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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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 |
中原中路44号波奥大厦14楼A座 |
67645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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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委机关汽修厂 |
经五路39号 |
6706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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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郑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
贾砦 |
68831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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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郑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城北站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
北环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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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县(市)、上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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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巩义市芝田开发区 |
芝田开发区 |
64133657 |
自2005年12月1日开始
8:00—18:00
周六、周日不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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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密市环保局 |
嵩山大道128号 |
69852035
69856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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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荥阳市环保局 |
工业路南段 |
6462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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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登封市环保局九中队 |
崇高路东段(高招中心对面) |
6289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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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郑市环保局污控科 |
人民路1号 |
6268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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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牟县环保局办事大厅 |
官渡大街中段 |
6852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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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街区环保局
上街区政府办事大厅
中铝河南分公司安环部 |
新安路东段130号
济源路东段
厂前路 |
68922279
68110234-807
68914830 |
六、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制作、管理,合格标志的具体发放工作由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负责。咨询、投诉电话:67645420。
特此通告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