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新密市岳村镇林场卫生所向我局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新密市岳村镇林场卫生所
建设地点:新密市岳村镇园林村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环评批复结论:1、同意你单位使用1台100mA XD6-35型医用X线诊断机。2、你单位应建立健全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相关人员名单及各项制度报省、市环保部门备案。3、该项目中所涉及的Ⅲ类射线装置工作现场均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接近Ⅲ类射线装置诊疗室及周围。4、你单位的Ⅲ类射线装置退役时应确保Ⅲ类射线装置退役后的安全处置。5、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Ⅲ类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及周围进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环境安全档案,保障公众及环境安全。6、Ⅲ类射线装置维修时,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各类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环保部门。7、按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5日
联系电话:67189669
联 系 人:王顺 马新年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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